先给结论:导航应以行政区名称为主锚点,城市别名只作为该锚点下的“叫法说明”,不要为别名单独建一级栏目或独立页面。前提是你的服务范围确实覆盖该地,且别名在当地有真实使用习惯。若别名与行政区名指向不同服务范围,或别名认知度极低,则应改写进正文同义表述,而不是放进导航。判断标准不是哪个词更常见,而是用户能否在两步内确认“这里讲的就是我要找的地方”。
别名与行政区名并存,实际有三种关系,处理方式完全不同。
一个实际动作:打开你的导航草稿,把每个别名用一行标注它属于以上哪一类。结果会直接影响下一步——只有“同指关系”才允许别名出现在导航文字里,其余两类都先降级到正文或子级列表。
多个角色对同一地名有不同理解时,争论往往停留在印象层面。把分歧转成清单,核对成本会低很多。
假设一个场景:团队里有人坚持用旧称做导航,理由是“老客户都这么叫”;另一人主张用行政区名,理由是“外地客户看不懂旧称”。核对后若发现旧称只出现在电话沟通中、从未出现在书面地址里,那么它的合理位置是页面正文的“常见叫法”一句,而不是导航。这个判断依据是使用场景,不是人数多少。
保留:别名在当地书面与口头都高频,且与行政区名同指。做法是导航仍用行政区名,页面标题或首段并列别名。这样既照顾搜索习惯,也不破坏导航一致性。
改写:别名本身有歧义,或与另一个地区重名。做法是改写为“行政区名+限定词”的形式,例如在别名后加“片区”“老城”等限定,让它不再指向模糊范围。改写的前提是限定词在当地确实被使用,不能自造。
退出:别名只在小圈子使用,或与服务范围不符。做法是从导航和独立页面中移除,仅在正文出现一次作为说明。退出的判断依据是:去掉它之后,用户是否仍能通过行政区名找到该内容。若能,退出是安全的。
三种处理不是必须全用。多数情况下,一个地区只需要保留一个主锚点,别名做一次说明即可。为每个叫法都建页面,反而会让导航层级变深、维护成本上升。
假设某建站服务覆盖山西两个地级市,每个市都有一个常用别名。可以这样测试:把导航写成“行政区名A / 行政区名B”,把两个别名分别写进各自页面的首段。然后请一位不熟悉当地叫法的人,只看导航,判断“我要找的地方在不在这里”。如果他能在两步内点进正确页面,说明结构成立;如果他先问“××是哪里”,说明别名承担了不该由导航承担的说明职责,应把它移回正文。
这个测试不需要真实用户数据,只需要一个人按规则走一遍。动作是让测试者只依赖导航做判断,结果是看他是否需要额外解释。需要解释,就说明别名位置放错了;不需要,就说明当前组织方式可以继续用。下一步是把同样的判断规则写进页面维护说明,避免后续新增地区时又回到争论。
行政区划可能调整,别名也可能随交通、商业变化而迁移。导航组织不是一次定稿。建议在页面维护记录里写明每条导航名称的判断依据和核对时间,这样当有人提出“为什么不用另一个叫法”时,可以直接翻记录,而不是重新争论一遍。记录内容只需三项:采用的名称、放弃的名称、放弃理由。这三项能让分歧回到可核对的事实层面,而不是印象层面。